美國醫療器材產品註冊510(K)

有關510(K)Application

2024-03-25

根據美國FDA,510(K)是一種證明欲投放醫材是安全有效的並且和合法上市醫材(Legally Marketed Device)實質等效(Substantially Equivalent)的送審方式 。

FDA 510(K) 上市前通知申請介紹

  任何人或製造商若要將醫療器材產品(Class I,II,III)行銷到美國,除部分免510(K)品項及無須進行上市前核准(Premarket Approval, PMA)外,都必須在進口美國至少90天前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(U.S.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,簡稱 FDA)提出上市前通知(Premarket Notification,PMN)申請,取得輸入許可(510(K) Clearance Letter)。

  Premarket Notification, 510(K):510(K)是向FDA提出的上市前申請文件,目的是證明申請510(K)的醫療器材不需進行上市前核准(PMA)且與已合法上市之產品具相同安全性及有效性,此即實質相等性(substantially equivalent)。

  申請人或公司必須將欲申請上市的醫療器材與已在美國FDA上市之一種或多種相似產品做比對,證明其具實質相等性。

  對於任何產品,企業都需進行註冊(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)和產品列名(Device Listing)。

《Class I 產品》:需符合一般管制 (General Control),絕大部分產品只需進行註冊、列名和實施GMP規範,產品即可進入美國市場。[部分產品連GMP也免除;部分產品則需向FDA提出510(K)申請 (即PMN,Premarket Notification)]

《Class II 產品》:需符合特殊控制 (Special Control),企業在進行註冊和列名後,還需實施GMP和提出510(K)申請。[少數產品可免除510(K)]

《Class III 產品》:需進行上市前許可(即PMA)申請程序,企業在完成註冊和列名後,須實施GMP並向FDA提出PMA (Premarket Application)申請。 [部分Class III 產品還是510(K)]

綜合以上內容可知,絕大部分產品在完成企業註冊、產品列名和GMP品質系統,並完成510(K)申請後,即可獲得FDA核准上市。